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2 · 5368人看过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江丽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31127719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24892339
案例展示: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劳动人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争议解决和企业顾问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已办理各类大小诉讼案件累计五百余件,同时为数十家中小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企业法律服务,始终坚持“一份委托,十分责任”的执业态度,抓准纠纷争议焦点力辟解决思路,以专业、真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争议解决方案。
更多>
导读: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

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概念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相关的法律条例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3、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杀死某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以上就是有关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的相关知识,读过之后相信大家都明白了附条件合同以及其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您想知道更多的相关知识,可以向向律图的律师进行相关咨询,专业的律师会解答您的问题。

网站地图
更多

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