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对方能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时对方能否分财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通常情况下,对方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对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一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二是夫妻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明确某些财产归一方所有。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是否能离了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仍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以下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且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大概率判不准离。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便对方不同意,只要能证明感情破裂,最终也能离成。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是否还能离婚
起诉离婚时,即便对方不同意,也有可能离婚。
我国离婚判决依据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若能提供上述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
当探讨起诉离婚对方能否分财产时,这其中涉及诸多因素。首先要看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若为共同财产,对方通常有分割的权利。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其少分或不分。另外,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还可能需给予适当帮助。要是你对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形、特殊情况的认定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财产分割的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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