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满释放人员改判会加刑吗
刑满释放人员改判是否加刑需分情况。若因新证据等导致原审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而改判,依据具体案情确定。若原判量刑畸轻,改判可能加刑;若原判量刑过重或有其他依法应从轻情形,改判会减刑。
同时,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有可能加刑;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一般不得加刑。所以刑满释放人员改判不一定加刑,要结合改判原因和具体法律规定判断。
二、刑满释放人员是否还有缓刑
刑满释放人员不存在缓刑情况。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根据《刑法》规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犯罪分子。而刑满释放意味着罪犯已经按照判决实际执行完了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就不存在再适用缓刑的前提。如果刑满释放人员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且不得适用缓刑。所以,刑满释放人员不会再有缓刑。
三、刑满释放人员找工作被针对怎么办
刑满释放人员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就业权。若找工作被针对,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被针对的原因,表明自身已改过自新且有能力胜任工作,争取消除其顾虑。
其次,若用人单位因歧视拒绝录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得因曾犯罪受到歧视。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再者,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因犯罪记录拒绝录用的聊天记录、邮件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定赔偿责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平等就业权。
当我们探讨刑满释放人员改判是否会加刑时,这其中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规定与具体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发现新罪等法定情形,是会重新定罪量刑的,可能会面临加刑的情况。但要是改判的原因并非新罪等法定事由,而是基于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等正当理由,那就不一定会加刑。刑满释放人员改判的具体情况因案而异,充满了法律的严谨性与复杂性。您是否对刑满释放人员改判的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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