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房屋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中房屋归属需区分不同情形确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屋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除外。
二、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则不受此限制。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法院会因无管辖权而不予受理。
5.未依法登记结婚的,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仅为同居关系,起诉单纯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离婚诉讼中争得孩子抚养权的四点要求是什么
在离婚诉讼中,争得孩子抚养权通常可从以下四点着手:
1.自身抚养能力:具备稳定的收入、良好居住条件等基本物质保障,能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如稳定工作可确保有经济能力负担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
2.陪伴与照顾时间:能给予孩子足够陪伴,参与孩子成长。若一方工作时间灵活,可更多照顾孩子生活学习,会更具优势。
3.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平时与孩子建立良好关系,让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很重要。
4.对方不利因素:若对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有严重疾病等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对争取抚养权有利。
在离婚诉讼中房屋归属如何确定是个关键问题。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判定因素,比如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等,若房屋是在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购买,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有权主张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另外,如果房屋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的,这在认定房屋归属时也会有重要影响。对于离婚诉讼中房屋归属的这些复杂情况,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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