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可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况可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出于人道主义及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可监视居住。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保障胎儿或婴儿健康成长,适用此措施。
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避免该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导致被扶养人生活无着。
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如基于侦查策略等考虑。
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防止超期羁押。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精神疾病
精神疾病的认定是专业医学问题,但在法律程序中涉及相关认定有特定情形。一般而言,当自然人出现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障碍时,可能被认定。
在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方面,若存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如严重的痴呆症患者无法理解自己签署合同的意义和后果,可通过法定程序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例如,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处于发病期实施犯罪行为。认定需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专业标准和规范进行鉴定。
三、哪些情况可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在我国,以下常见情况可要求损害赔偿:侵权领域: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伤,被侵权人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合同领域: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例如卖方未按合同交付货物,买方因此遭受损失,可要求赔偿。婚姻家庭领域: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探讨哪些情况可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适用。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是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另外,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同样可以监视居住。你是否对这些特殊情况存在疑问呢?若对于监视居住的具体适用、执行细节等还有不解之处,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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