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满后需继续侦查的咋办
取保候审期满后需继续侦查,应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及时作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
若案件需继续侦查,可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同时,办案机关需对被取保候审人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在此期间,侦查机关应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被取保候审人也需遵守新强制措施规定,保证随传随到,配合侦查。
二、取保候审期间都有什么规定和条件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措施。
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公检法可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其他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及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期间补充侦查会羁押吗
取保候审期间补充侦查不一定会羁押。补充侦查是为查明案件事实,对证据作进一步调查和收集。若补充侦查中发现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可能实施新犯罪、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等社会危险性情形,司法机关可依据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羁押。但如果补充侦查未发现上述情况,或证据仍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羁押必要性,犯罪嫌疑人可继续取保候审。总之,是否羁押取决于补充侦查结果及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
当面临取保候审期满后需继续侦查的情况时,许多人会感到迷茫与担忧。在此之后,案件的走向会如何?后续还会经历哪些程序?这些都是大家极为关心的问题。比如,继续侦查期间,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会发生变化?侦查的期限又将如何确定?若在此过程中出现新的证据或情况,又会对案件产生怎样的影响?倘若你对这些方面存在疑问,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让你对整个过程有更清晰的认知,从而更好地应对这一复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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