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判定是不是敲诈勒索行为
判定敲诈勒索行为,需从主客观要件综合考量。
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内容广泛,包括对人身、名誉损害等;要挟方式多样,如以揭发隐私相要挟。财物交付可以是当场,也可在未来某个时间。例如甲以公开乙的违法事实要挟乙给其钱财。
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产生恐惧并交付财物,且追求这种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一般而言,符合上述主客观要件,达到相应数额或次数标准,就可认定为敲诈勒索行为甚至犯罪。
二、怎么判定是恶意透支信用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明知无还款能力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等情形。
二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一般指超过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同明确规定的透支额度和还款期限。
三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有效催收需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
若满足上述条件,透支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情形,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三、怎么判定是否为信用卡诈骗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定信用卡诈骗罪需考量以下方面: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明知无还款能力大量透支不归还等。客体:既侵犯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也侵犯银行及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有以下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一般5000元以上)即构成本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当我们探讨怎么判定是不是敲诈勒索行为时,要明确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判定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实施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比如是否存在威胁言语或行为,是否有索要财物的明确表示等。若你对敲诈勒索行为的判定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案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清晰准确地把握敲诈勒索行为的判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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