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约定违约按日1‰算违约金可行吗
合同约定违约按日1‰算违约金通常是可行的。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按日1‰计算违约金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若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一般有效。不过,若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过分高于”会综合考量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所以,此约定虽可行,但最终执行可能因实际情况调整。
二、合同约定违约赔偿双倍货款有效吗
合同约定违约赔偿双倍货款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违约赔偿双倍货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会被认定有效。不过,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三、合同约定违约金能否同步主张损害赔偿
合同约定违约金后,能否同步主张损害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违约金是补偿性的,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损失,当违约金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不能再主张损害赔偿。因为补偿性违约金已对损失进行填补,此时再主张赔偿会使守约方获额外利益,有失公平。
若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以达到弥补损失的效果;若增加后仍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对于超出部分,守约方可以就该部分主张损害赔偿。
若违约金是惩罚性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还能就未涵盖的损失主张损害赔偿。
合同约定违约按日1‰算违约金是否可行呢?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方面,要参考合同的性质、行业惯例以及违约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等情况。如果该约定与行业通行标准相符,且能合理弥补守约方损失,那通常是可行的。另一方面,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在实际生活中,合同违约情况复杂多样,若您对合同违约及违约金相关问题,比如如何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过高或过低该如何调整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更好地应对合同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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