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安排去关联公司不愿去咋办
首先,需查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工作调动等相关条款的约定。若公司注销后安排到关联公司属于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合理调动,而员工不愿去,可能构成违约。
从法律角度,公司因经营调整进行的合理工作调动,员工有义务配合。若员工拒绝,公司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按旷工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这种调动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要求合理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判定公司的调动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等。关键在于判断此次调动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合理性。
二、公司注销安排到另外公可以要求赔偿吗
公司注销后将员工安排到另外公司,员工能否要求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且新公司能承继原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如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通常不能要求赔偿。因为这属于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了合意。
若未经员工同意,公司单方面将员工安排到其他公司,或新公司不能保障员工原有权益,如降低工资待遇、变更工作地点等,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公司注销安排员工去其他公司可行吗
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从劳动合同法角度看,公司注销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若安排员工去其他关联公司,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主体。
首先,要明确告知员工公司注销及新的工作安排情况,征求员工意见。若员工同意,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新公司与原公司在工作年限、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承继关系。
若员工不同意,公司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总之,关键在于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当面临公司注销被安排去关联公司而不愿去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自身权益。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与员工协商一致。若员工不同意,公司不能强行要求。不去关联公司可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处理,比如是否算旷工、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如果您对公司注销后转去关联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自身权益保障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妥善应对这一棘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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