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日常工资收入等。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经营公司的盈利、炒股所得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因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姻中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规定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如下:
一是共签共认之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
二是日常家事之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像为家庭买菜、孩子上学支出等。
三是债权人举证之债。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共同债务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婚姻中夫妻一方偷偷出售共有房子怎么办
若婚姻中夫妻一方偷偷出售共有房子,可按以下办法处理:若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房屋买卖有效,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如明知是夫妻共有房屋仍购买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另一方也可在发现该情况后,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以阻止房屋过户。不过需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涵盖多种类型。除了常见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外,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知识产权的收益同样不容忽视,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作品获得的稿费等。当我们明晰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财产,还会衍生出许多相关问题,比如离婚时如何准确界定共同财产范围,怎样合理分割这些财产。若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分割等事宜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婚姻财产问题的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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