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轻刑事责任人有哪些情形
在我国刑法中,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成年人犯罪: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5.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何待遇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等因素,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一定程度减弱的人。我国刑法对这类人有相应从宽处罚规定。
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些规定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考虑到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给予适当从宽处罚,也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减轻刑事责任能力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指因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减弱。情形主要有:一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认识和控制能力有限,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其仍具一定辨认控制能力,但受精神障碍影响有所减弱,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由于其生理缺陷对接受教育及认知社会有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其对行为的辨认和控制,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当探讨减轻刑事责任人有哪些情形时,我们了解到这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法律议题。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形涵盖多种,比如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等。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立功则包括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这些情形对于量刑有着关键影响。你是否对减轻刑事责任的具体判定及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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