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写了不追究过往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不追究过往”条款若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该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通常有效。
然而,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条款。另外,若“不追究过往”涉及到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比如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等,该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二、离婚协议写的车归女方男方不给过户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约定车辆归女方,男方却不给过户,女方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女方可与男方沟通,以友好协商方式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过户义务,明确告知其不履行的违约后果。若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中车辆过户的约定。法院受理后,若查明离婚协议合法有效,通常会支持女方诉求,作出要求男方协助过户的判决。若男方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执行,女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车辆过户手续。
三、离婚协议写的自愿付抚养费可以吗
可以。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自愿支付抚养费,是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合理安排,该约定合法有效。若支付方之后拒绝按协议支付,另一方可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支付抚养费。不过,抚养费数额应合理,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若后续情况变化,子女也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当探讨离婚协议写了不追究过往是否有效时,有一些要点值得关注。首先,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涉及到一些诸如隐匿转移财产、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等情况,即便有此约定,受损方仍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比如,发现对方在签订协议前故意隐匿了大额财产,那么关于不追究过往财产问题的约定可能就无法完全阻碍受损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要是你对离婚协议中不追究过往的条款效力及相关后续问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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