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押在看守所算是逮捕吗
关押在看守所不一定算逮捕。
在我国,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可能基于不同的法律措施。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此时嫌疑人会被关押在看守所,但这并非逮捕。
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会被关押在看守所。
所以,不能简单认为关押在看守所就意味着被逮捕。
二、关押在看守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其次,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书、怀孕的相关证明等,以说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再次,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条件;保证金金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后,即可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传讯时及时到案,遵守相关规定。
三、关押在看守所能取保吗
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能取保。依据相关规定,可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作出决定,同意取保的,被取保人需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当我们探讨关押在看守所是否算逮捕时,要明确二者虽有联系但并不等同。被关押在看守所,有可能是处于刑事拘留阶段,也可能是逮捕后的羁押。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需经过法定程序。而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家属对亲人被关押的原因、后续法律程序等存在疑问,比如不清楚案件会如何进展、亲人权益怎样保障等。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读,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情况,维护亲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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