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拘留多久
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一般为10至14日,最长可达37日。
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要判多少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与最终量刑并无直接对应关系。刑事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等强制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而量刑是依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判定。不同罪名有不同量刑标准,同一罪名因犯罪情节不同量刑也有差异。比如,盗窃罪根据盗窃金额、是否有入户盗窃等情节量刑;抢劫罪则根据抢劫手段、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量刑。所以仅知道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无法确定会判多久。
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什么时候判刑的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多久判刑没有固定时间。刑事诉讼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
从侦查看,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还可再延长。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当探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拘留多久时,这里面有着诸多关键因素。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你是否对刑事强制措施的拘留期限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于拘留期限的具体计算、延长条件或者后续流程等还有不解,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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