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羁押时间怎么样抵刑期
根据《刑法》规定,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分以下情况: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为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所以折抵比例较高。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人身自由,羁押与服刑的限制程度相当,故是一日折抵一日。
需注意,羁押时间折抵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若对刑期折抵有疑问或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复查等维护权益。
二、看守所羁押可否赔偿
看守所羁押是否可获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可赔偿情形,如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拘留时间超过法定时限且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但若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正常羁押,如依据有效的拘留、逮捕决定进行羁押,且最终被判定有罪,这种情况下的羁押通常不可获得赔偿。
若认为看守所羁押存在违法情形,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按法定程序要求赔偿。
三、看守所羁押时间有可能超过判决书的时间吗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有可能出现的。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后会被羁押在看守所。而法院最终判决的刑期是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确定。若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时间较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就可能累计较长。
例如,一些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涉及专业性问题需鉴定的案件,由于调查取证难度大、程序繁琐,诉讼周期会拉长。若最终判决的刑期较短,如判处拘役几个月、有期徒刑几个月等,就可能出现看守所羁押时间超过判决书所确定刑期的情况。此时,羁押时间折抵刑期后,剩余刑期为零,被告人应立即释放。
当探讨看守所羁押时间如何抵刑期时,我们要清楚这其中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各种具体情况,比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程序变化等因素,都可能对羁押折抵刑期产生影响。你是否对看守所羁押时间抵刑期的具体计算方式或相关规定存在疑问呢?若还有更多困惑,比如遇到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等,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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