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继子能继承吗
继子能否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归在世配偶,另一半作为遗产继承。若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范畴,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份额。比如继子长期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其进行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认定为形成扶养关系。
若未形成扶养关系,继子一般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但夫妻一方亲生子女,对其父母在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有法定继承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转移会怎样处理
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在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同时,受损方要注意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一方不卖怎么办
若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不同意售卖,需分情况处理。
若该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按《民法典》规定,重大处分需双方一致同意,此时若一方不同意,无法完成交易。若登记在同意出售方名下,其擅自卖房,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无法追回房产,但可在离婚时请求赔偿损失。
若为日常生活所需的小额财产处分,一方有决定权;若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探讨夫妻共同财产继子能否继承时,我们知道,继子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那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继父母那部分份额,继子是可以参与继承的。但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通常无法继承。这里还涉及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如何认定扶养关系。如果继子对继父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即使未形成法定扶养关系,在分配遗产时也可能适当分得部分财产。若您对夫妻共同财产继子继承相关事宜还有疑问,比如具体怎样才算尽了扶养义务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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