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个人简介:衡阳周玉兰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自2012年起,在湖南恒诚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同时还是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以及衡阳市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拥有多年丰富法律从业经验。
专业领域:专长于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在劳动争议、损害索赔、婚姻家庭、合同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刑事辩护等多个方面也有着深厚积累,经手大量民商事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典型案例:多次成功为农民工工伤及交通事故受害者索赔,追回拖欠工资;为权益受损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包括未签订合同及遭遇违法开除等情况。在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方面也成果显著,办理诉讼案件近百起,深入剖析案件,结合法律条文和案件独特之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资质荣誉:作为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以及衡阳市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热衷于公益事业,以终生执业为信念,赢得众多当事人信赖。
服务优势:周玉兰律师做事认真细致,为人坦诚,始终将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放在首位,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法律服务。她能高效沟通,精准分析法律问题,凭借扎实专业知识和高尚职业操守,为当事人保驾护航,让您选择她就能放心获得专业维权保障,在法律道路上安心前行。
二、实战案例
2015年4月9日,衡阳市的王XX向法院提起与衡南县段XX的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4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审判员是贺XX,书记员谢X记录庭审过程,原告、被告以及被告委托的周玉兰律师均到庭。
王XX诉称,她与段XX经被告母亲介绍相识,彼此了解不深便领证。婚后被告多疑且大男子主义,其家人在江苏镇江搞传销,她怀孕时被骗去镇江,家人还逼她向母亲借140000元称做五金生意,这让她无法与被告相处,遂起诉离婚,并提出四项请求:判两人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被告出抚养费;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段XX坚决不同意离婚,他表示两人有了孩子,为孩子好希望能和好,认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平时矛盾不多,性格合得来,是经充分考虑才结婚的。他为结婚花了170000多元,有孩子后家庭生活融洽,对原告照顾周到,还称原告说的140000元借款不存在,是原告母亲自己的投资行为。
经审理查明,两人2012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3年6月5日在衡南县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2014年6月5日生下女孩段某乙,现孩子跟着原告生活,且双方无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这些都有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证明。
实际上,原、被告本是自由恋爱,婚前感情基础深厚,婚后因家庭琐事有小争吵。周玉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当事人梳理事实、提供法律依据分析,认为若双方多些体谅尊重,夫妻关系仍有和好可能,这对双方和孩子都有益。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王XX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王XX负担。若有人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场离婚纠纷中,周玉兰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充分展现了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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