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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王胜言律师,硕士出身经验丰,擅多领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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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09 · 1476人看过
导读:王胜言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和四川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他是多个协会会员及电视台特邀嘉宾律师,执业多年,专注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刑事辩护等案件,成功办理超千件。他组建企业法律顾问团队,运用法律大数据系统。现任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诸多社会职务,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成为客户信赖的法律专家。

一、律师个人简介

王胜言律师,天津资深法律专业人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和四川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天津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还是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特邀嘉宾律师。

自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王胜言律师一直专注于专职律师工作,执业年限丰富。其专业领域广泛,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其他民商事诉讼案件。多年来,他成功办理案件超千件,积累了深厚的实战经验,凭借专业能力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天津律师界赢得良好口碑。

凭借丰富的诉讼案件办理经验,王胜言律师组建了企业法律顾问团队,并率先在行业内运用先进的法律大数据智能操作系统,确保服务质量。该团队已为三十余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助力企业解决日常经营中的痛点问题,防范法律风险,代为处理各类诉讼案件。

王胜言律师现任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规模为自身拥有。他在行业内担任诸多社会职务,如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理事,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等。自2018年12月至今,他一直担任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主任,持续为天津地区的法律事务贡献力量。天津王胜言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客户信赖的法律专家。

二、精品案例

高先生在天津XX公司已经工作多年了,从2004年4月12日入职开始,他一直勤勤恳恳,担任着部门总管的职位。刚入职时,公司只是让他填了个入职单,就再没和他签过《劳动合同》。这么多年,他一直坚守岗位,不管是平时还是节假日,都是12小时工作制,一年到头,也就春节能休息个10天到15天。他为公司的生产工作贡献巨大,创造了不少经济效益。

可没想到,2021年12月26日,公司突然以续聘为由,哄骗高先生在《自愿离职申请书》上签字。签完字后,公司不仅没和他签续聘合同,还直接停发了他的工资,对他的情况不闻不问。

高先生觉得委屈极了,他在公司付出了这么多,却遭遇这样的对待。于是,他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过了45天还没给出裁决结果。没办法,高先生只好向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高先生在诉状里提出了两项请求。一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共163,200元,这指的是2021年12月26日那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二是要求公司支付2004年4月12日到2017年8月13日期间的延时加班费和节假日加班费,总计508,800元,诉讼费也得让公司承担。

公司这边呢,却有不同说法。他们坚称,从2017年8月13日之后,高先生和公司就是劳务关系了,不存在违法解除赔偿金和加班费的事儿。在2017年8月13日之前,虽然是劳动关系,但公司也不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况,而且高先生主张的那段时间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高先生在2017年8月13日退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休后,他和公司签订了《退休返聘协议书》,约定他担任生产部门操作职位,公司按月付给他劳务费用。2021年12月26日,双方解除了返聘关系。2022年6月15日,高先生提起仲裁,当天,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给了他一份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高先生不服,这才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高先生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返聘期间和公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所以,他主张2021年12月26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既没事实依据,也没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另外,他要求公司支付2004年4月12日至2017年8月13日期间的加班费,公司提出了时效抗辩。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得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高先生这项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期间,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高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也得由高先生自己负担。如果高先生不服这个判决,还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在这个案子里,我们能看到高先生为公司辛苦付出多年,却在离职时遭遇不公正对待。而律师在整个过程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公司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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