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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担保合同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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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8698人看过
导读:写清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写明鉴于的原因,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丙方贷款提供的担保由甲方提供再担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合同具体内容,结尾签名。
再担保合同如何写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商量达成的可更改的民事协议书的一种,在合同里面有一种叫做再担保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担保而签订的合同,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再担保合同如何写吧。

信用再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再保字【 】号

甲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宇林 通知收件人:刘洲 通知地址/邮编: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四楼407室/518034

电话:0755-83520785 传真:0755-82913457

电子邮箱: 597701598@qq.com

乙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叶小杭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16楼/518031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丙方: 银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鉴于:

一、甲方系深圳市政府批准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再担保业务的机构,愿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二、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三、丙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成员,愿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并受其约束。

四、乙方、丙方在内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同意甲方做为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业务管理人,委托其处理再担保业务工作的具体事务。

为增进担保机构信用,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平台,引导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丙方贷款提供的担保由甲方提供再担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本合同的下列词语,如本合同文内无特指,则应采用下列释义: 1、借款企业: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请再担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担保函明确纳入再担保体系的借款企业,具体企业名称详见附表。

2、贷款项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机构接受借款企业向其申请贷款,并同意贷款,并由乙方为借款企业担保的贷款项目。

3、贷款方:指贷款给借款企业的丙方或其分支机构。

4、贷款合同:指贷款方与借款企业因贷款项目签订的贷款合同,含贷款方委托第三方与借款企业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详见附表。

5、贷款本金:指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 6、还款日:指借款企业与贷款方就贷款项目约定的本金还款日,贷款分期偿还的,还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偿还日期为准,但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后,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之日至还款日的利息。

8、未还本息:指自还款日起计满6个月,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业未向贷款方偿还的全部或部分款项。

9、《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指由深圳市财政局、乙方、丙方等组织共同签署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及本合同签订之后该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担保: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1、再担保体系:指《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

12、市财政:指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13、管委会:指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的管理委员会。 14、监委会:指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监督委员会。

15、风险准备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6、分账户中风险准备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7、保证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8、分账户中保证金: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

19、政府风险补偿金分配系数: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理解。

20、代偿:适用《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规定的理解。 当发生代偿时,未还本息中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由再担保体系承担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数分担,再担保体系用各分账户的款项代偿。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支付;不足时,再依次以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支付,前一账户款项够支付的,不动用后一账户款项。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风险准备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批准。 动用乙方和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审核批准。

动用市财政分账户中的保证金的款项代偿时,须报管委会、监委会、市财政局审核批准。乙方和丙方对彼此承担的款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丙方以保函方式认购保证金的,如须动用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代偿,则丙方须及时支付相应款项至其保证金分账户。

21、代偿金:依《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由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承担,甲方向丙方支付的用以代偿贷款方未获借款企业偿还的款项。

22、借款企业的第三方担保人:指自愿为借款企业就贷款项目向乙方和丙方提供担保的除甲方、乙方、丙方和再担保体系之外的自然人、法人等组织。

第二条甲方的澄清与责任豁免

甲方系受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委托做为再担保体系的业务管理人,负责处理再担保业务工作的具体事务。

除依据《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理解或有特指之外,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与义务均为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由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完全享有和独立承担。

无论何种情况,甲方没有义务独立承担或与再担保体系共同承担或补充承担再担保体系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但甲方因其过错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而损害乙方和丙方利益的情形除外。

乙方和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前述澄清。

第三条再担保

乙方就贷款项目为借款企业向贷款方所做的担保由再担保体系按《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提供再担保服务。当借款企业自还款日起计达六个月未向贷款方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和正常贷款期利息时,再担保体系、乙方和丙方分别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分别承担未还本息中相应的部分。乙方、丙方承担的部分各自独立承担。再担保体系承担部分则以代偿方式偿付。代偿之后,甲、乙、丙三方按《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追偿。

第四条再担保履行方式

甲方向乙方、丙方开具《再担保保函》。当且仅当借款企业自还款日起计达

六个月未向贷款方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时,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对贷款方的贷款损失进行代偿。

甲方未向乙方、丙方开具《再担保保函》的,再担保体系不承担代偿责任。

第五条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

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再担保由再担保体系、乙方、丙方三方按未还本息的【5:4:1】的比例分担风险。

第六条再担保额

本合同项下的再担保额为人民币【 】。

第七条再担保保费

本合同项下的再担保保费为人民币【 】,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付清。

第八条再担保的期限 自还款日起计的一年。

再担保期限届满,乙方或丙方未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书》申请代偿的,再担保体系不承担代偿责任。

第九条代偿金的支付

当借款企业自还款日起计达六个月未向贷款方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和正常贷款期利息时,乙方和丙方分别向甲方提交《事故报告书》申请代偿,甲方查验属实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进行代偿。

代偿范围仅限于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由再担保体系承担的部分,不包括罚息、复利、还款日之后的借款利息和乙方、丙方因索偿债权发生的费用。

再担保体系代偿之前乙方或贷款方从借款企业获偿的款项优先用于偿还未还本息。

代偿金付至丙方账户。

第十条追偿

再担保体系代偿之后享有获偿的权利。

动用再担保体系中市财政分账户中风险准备金代偿的,乙方和丙方须自筹资金补齐该风险准备金,至迟须于动用次年分配再担保风险补偿金时补齐;否则,甲方可根据政府补偿金分配系数将未来分配给乙方和丙方的再担保风险补偿金、再担保保费结余、利息等收入划转到市财政风险准备金分账户中,直至再担保体系中市财政分账户的代偿额清偿为止,清偿前乙方和丙方不得退出再担保体系。乙方和丙方未及时补齐所动用的市财政分账户中风险准备金的,甲方有权降低其在再担保体系的信用等级。

动用再担保体系中乙方、丙方分账户保证金代偿的,乙方、丙方须于一个月内重新补足其保证金,不能补足的,则冻结乙方、丙方承接再担保业务资格,直至已经补足其保证金为止,补足前不得退出再担保体系。

动用再担保体系中市财政分账户保证金代偿的,自动形成市财政对乙方和丙方的债权,乙方、丙方须于一个月内偿还动用的款项。否则,市财政或其指定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和丙方追偿,乙方和丙方负有清偿责任,清偿前乙方和丙方不得退出再担保体系。

再担保体系代偿之后,乙方和丙方有义务向借款企业及借款企业的第三方担保人追偿债权,追偿回款先存入甲、乙、丙三方共管的丙方追偿回款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共管的方式三方另行约定。

再担保体系已获清偿的,再担保体系不参与分配追偿回款,乙方和丙方按其约定分配追偿回款。

再担保体系未获清偿的,再担保体系、乙方和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分配追偿回款。

再担保体系获分配的追偿回款,75%的部分用于清偿乙方动用的再担保体系各分账户的款项,25%的部分用于清偿丙方动用的再担保体系各分账户的款项;再担保体系各分账户按市财政保证金分账户、乙方和丙方保证金分账户、市财政风险准备金分账户、乙方和丙方风险准备金分账户的先后顺序依次获偿;前一账户未获清偿的,后一账户不再分配,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其所动用的除其风险准备金分账户的款项之外的再担保体系分账户的款项;若乙方、丙方在分配追偿回款前已补齐其所动用的再担保体系分账户款项,则其享有追偿回款相应金额的分配权。第十一条合同权利与义务

甲方享有收取再担保保费的权利,有提供再担保的义务。 乙方享有被再担保的权利,有缴纳再担保保费的义务。

丙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获代偿的权利,有按本合同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承担贷款损失的义务。

乙方和丙方有义务对贷款进行后期跟踪,任何一方获知借款企业出现违反借款用途、挪用贷款或其他严重影响其还款可能等违约情况时,应在知悉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制止、挽救措施。乙方和丙方应对借款企业就贷款项目进行日常检查,并向甲方提交《日常检查报告》。

除前述及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之外,甲、乙、丙三方分别享有和独立承担的《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及经管委员决议通过的相关制度、规程等文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亦视为甲、乙、丙三方的合同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声明、保证及授权

甲、乙、丙三方声明并保证:各方在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各方签署本合同的行为已取得合法授权。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的发生合并、分立、兼并、重组、变更、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变更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重大变动、住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和丙方声明及授权:乙方和丙方同意将其保证金、风险准备金存入甲方账户,且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代偿情形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丙方分账户中的保证金、风险准备金用于代偿。

乙方和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丙方不向甲方提交任何虚假资料,对甲方无任何不利隐瞒,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合同项下再担保项目的代偿责任。在甲方受理再担保项目之日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期间,借款企业如有涉及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事项(如税务处罚、海关处罚、工人集体停工、丧失经营资格、股权转让、实际控制人变更、项目研发失败、借款、对外担保、转移重大资产、发生涉及金额人民币 50万 元以上的诉讼等)发生,乙方或丙方须自知悉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与职责,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付款义务方有逾期付款情形的,按同期限贷款利率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和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决定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于甲方的解除通知书送达乙方和丙方之日(送达日期不一致的,以后送达日为准)解除,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向乙方返还再担保保费,且再担保体系不再承担代偿责任:

(一)乙方有《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二)丙方有《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

(三)乙方或丙方不按甲方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再担保项目进行日常检查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日常检查为每季度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报告需乙方和丙方共同盖章确认。

(四)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再担保保费的。

(五)乙方和丙方放弃对借款企业及借款企业的第三方担保人追索债权,或虽未明确放弃债权但有过错造成损失偿债机会的,或借款企业未清偿债务时自还款日起计满九个月乙方和丙方没有行使诉讼权利追索债权的。

(六)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再担保项目相关的虚假资料的。 (七)乙方或丙方故意隐瞒借款企业或其自身会增加代偿风险的情况。 (八)乙方或丙方虚构贷款项目申请再担保业务的。

(九)乙方或丙方拒绝向甲方提交其掌握的与本合同项下再担保项目相关的资料的。

(十)乙方与丙方签订的与贷款项目相关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无效的。 (十一)乙方与借款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无效的。

(十二)丙方与借款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的。

(十三)丙方与借款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无效的。

(十四)丙方与借款企业签订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之后,借款企业提供抵押质押,但丙方未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的。

(十五)乙方、丙方未落实该项目的《再担保申请函》中所列明的反担保及其他风险防范措施;乙方、丙方未按甲方书面要求对贷款项目落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

(十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借款企业(及借款企业的第三方担保人)三方或任何两方变更与贷款项目相关事项之合同/协议的。

因乙方或丙方造成本合同被解除的,过错方应承担无过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乙、丙三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即终止:

(一)借款企业在还款日或该日之前向贷款方清偿了贷款项目的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

(二)借款企业在还款日之后在甲方代偿之前向贷款方清偿了贷款项目的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

(三)乙方代借款企业清偿了贷款项目的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且声明无需甲方履行代偿责任。

(四)丙方向甲方发出免除甲方代偿责任的书面通知。 (五)甲方向丙方代偿之后,代偿金额获全额偿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无论何原因,甲、乙、丙三方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不向乙方返还再担保保费。

第十六保密

甲、乙、丙三方均应对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资料保守秘密,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应赔偿其它合同当事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自行赔偿其他权利人主张的索赔。

但任何一方因公共利益需要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或因相关组织依法定程序被要求透露保密信息的,不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第10页共11页

第十七条通知

本合同页首列示的通知地址及收件人为各方履行本合同通知义务时约定使用的地址及指定的收件人。

通知送达方式为邮递的,如受送达方不签收或邮递无法送达,则视为通知方已履行通知义务。

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地址或收件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其它当事方,否则,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出具本合同项下再担保项目的《再担保保函》且贷款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满60天,贷款方未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的,则本合同不再生效,但甲、乙、丙三方另行书面约定本合同生效除外。

第二十条其它

丙方的分支机构为贷款项目的贷款方时,其亦有义务履行本合同项下丙方的责任与义务,其与贷款项目或本合同相关之行为视为丙方行为,丙方须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醒目之用,不应影响各条款具体内容的释义。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执壹份。

(本页为签署页)

签字人声明:我(们)已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已就本合同各个条款进行了充分商议,完全理解其含义,并清楚做为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甲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2010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由律图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在担保合同如何写的相关内容,大家如果在生活中要写再担保合同可以参考小编为您提供的范本,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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