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在济南法律领域,李艳龙律师宛如一颗熠熠生辉的明星,闪耀着专业的光芒。作为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凭借深厚的执业经验与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无数客户的信赖与赞誉。
李艳龙律师身兼多重要职,是北海仲裁委员会及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也是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与业界口碑,他荣膺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称号,还受聘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这些身份与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他为法律事业不懈奋斗的有力见证。
李艳龙律师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房产纠纷等诉讼案件领域造诣颇深,尤其在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方面,拥有独特且成熟的思路。他成功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如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等,均取得出色成果,有的成功争取缓刑,有的直接获无罪判决。行政案例更是不计其数,像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等,经他代理后,法院依法撤销相关不合理决定,以极高的胜诉率,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确认违法、争取赔偿,还是撤销错误决定书,李艳龙律师都展现出非凡的专业实力。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职业操守,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选择济南李艳龙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选择胜诉保障、选择放心与安心。他是您身边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二、经典案例
独女张某在父亲梁某离世后,面临着无法继承其留下的一套合作集资房的困境,该房一直被与父亲生前系同居关系的陈某占有。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房产归自己并要求陈某返还。陈某辩称房子是他与梁某共同的,梁某已将50%产权赠与自己。一审法院以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能确定是梁某个人合法财产为由,裁定驳回张某起诉。张某不服上诉。
在此关键时刻,擅长处理各类继承纠纷案件的律师凭借深厚专业知识介入。对于房产是否属于遗产的认定,涉及复杂法律概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集资房无房产证,但只要确定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财产,便可分割其使用权。律师仔细梳理张某提供的房产照片、协议书复印件、收据复印件等证据,向法院清晰阐述房产应属梁某遗产。在律师的助力下,二审法院果断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让事情朝着有利于张某的方向发展,充分彰显了律师在继承领域专业的操作方式和强大的专业优势,最终有望帮助张某成功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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