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立案后还会坐牢吗
挪用公款罪立案后不一定就必然坐牢。
若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公款归还,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即便被认定有罪,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归还情况等因素。比如,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内归还的,可能从轻处罚;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但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以,立案后最终是否坐牢以及判处何种刑罚,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定。
二、挪用公款罪时间怎么判定
挪用公款罪的时间判定如下:
首先,开始计算时间点为挪用行为实施之日。比如行为人将公款挪出用于个人使用之时。
其次,对于多次挪用公款的情况:
1.若每次挪用都超过三个月未还,累计挪用时间从第一次挪用开始计算。
2.若有一次挪用未超三个月,但之后挪用累计超过三个月,以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挪用时间。
3.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不受三个月时间限制,一旦实施挪用行为,犯罪即成立,时间计算从挪用当日起。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先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后用于其他用途,且其他用途超过三个月未还,从第一次挪用时间起计算;若先用于其他用途超三个月,后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从用于其他用途超过三个月未还之日起计算。
三、挪用公款罪20000元要判几年
挪用公款20000元,一般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而20000元未达到上述一般的入罪标准,通常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挪用公款罪立案后并不一定就会坐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种影响量刑的因素。比如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挪用的时间长短、挪用公款的用途以及案发后是否有积极退赃等表现。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小且案发后及时归还,或者有其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可能不会面临坐牢的判决。但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等,那坐牢的可能性就很大。对于挪用公款罪立案后的具体量刑以及是否会坐牢等问题,您若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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