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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可以去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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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21 · 2018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房贷未还清通常不能直接去名。因房产有抵押,变更产权人需银行同意,否则可能影响银行权益与债权实现。若双方一致,可尝试与银行协商,银行同意出具证明后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若银行不同意,只能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再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可以去名吗

一、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可以去名吗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一般不能直接去名。房产存在抵押的情况下,变更产权人需经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同意。因为贷款未清意味着房产是抵押物,变更产权人可能影响银行权益和债权实现。

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尝试与银行协商,银行同意后出具相关证明,再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去名手续。若银行不同意,只能在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凭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离婚时房贷属于共同债务

离婚时房贷是否属于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判断。若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且房贷是以双方名义办理,用于家庭居住,此房贷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可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该房贷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未购房方可获相应补偿。

三、离婚时房贷没有还清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分割房屋,需区分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还是婚后共同贷款买房

若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是婚后共同贷款买房,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剩余的房贷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实践中,通常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并继续偿还剩余房贷。

当探讨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是否可以去名时,我们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即使房贷未还清,在经过银行等相关机构同意后,夫妻双方依然可以办理房产更名手续。但不同银行和地区的具体规定与流程可能存在差异。而且,房产去名后,新的产权人将承担后续的还款责任。此外,房产去名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税务问题。你是否正面临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去名的困扰呢?如果对于去名的具体手续、后续责任承担或者税务影响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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