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天津朱旭肇律师,就职于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担任醉驾案件研究与辩护部主任。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刑事侦查专业,在校时就高分通过司法考试,足见其专业素养非凡。
自执业以来,朱旭肇律师一心专注于刑事案件代理,在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业务方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至今,他独自或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百件,众多案件都成功取得撤销案件、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等出色辩护成果,深受委托人高度认可。
像牛某某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经他辩护,公安机关拘留14天后撤销案件转治安处理;孟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辩护后公安机关未报捕即撤销案件;王某1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不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后做出不起诉决定等等。无论是重大责任事故案、非法拘禁案,还是开设赌场案、受贿案等,朱旭肇律师都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天津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卓越实力,是一位靠谱且有责任心的专业律师,值得大家信赖。
二、实战案例
2021年5月,马X龙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将孙迹圣(另案处理)的银行卡、U盾等出售给他人,然而最终并未获得非法收益。
谁也未曾想到,孙迹圣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冯XX向该卡转入1万,李XX转入3.7万,此卡转入流水高达580多万。孙迹圣的天津农商银行卡同样未能幸免,张XX转入4.1459万,转入流水达25万多。
2022年7月15日,马X龙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随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津滨检刑诉〔2022〕1814号起诉书指控马X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于2022年12月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按简易程序由一名法官独任审判。期间受疫情影响,案件于2022年12月15日中止审理,好在12月28日恢复。
公诉机关认为,马X龙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违法犯罪,却为谋取钱财非法出售银行卡,且有证据表明这些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达到犯罪程度,转入流水金额也符合立案标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马X龙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若马X龙能退赔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转入其出卖银行卡的经济损失及预缴纳罚金,还可适用缓刑。
马X龙当庭对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开庭时始终认可,还当庭表示愿意退赔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转入其出卖银行卡的经济损失及预缴纳罚金。其辩护人提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无异议,马X龙有自首情节,又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及预缴纳罚金,请求对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情况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案件审理中,马X龙积极主动,向法院缴纳罚金10000元,还主动退缴88459元用于退赔电信诈骗被害人的损失。
最终,法院认为,马X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其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能依法从宽处理;主动退赔电信诈骗被害人损失及预缴纳罚金,也可酌情从轻处罚。所以,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马X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罚金已预缴。)
二、被告人马X龙退缴在案的人民币88459元,依法发还电信诈骗被害人冯XX人民币10000元、被害人李XX人民币37000万元、被害人张XX人民币41459元。
在此过程中,有位律师凭借精准分析、援引法条、逻辑严密的专业素养,预判对方策略、高效固定证据、选择最优解决方案的办案经验,以及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主动沟通案件进展、不厌其烦解释法律问题、为当事人利益据理力争的尽心尽力,依据事实和法律为被告人做了有效辩护,最终使被告人获得相对从轻的判决结果,充分彰显了法律公正和律师的专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