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物适用善意取得吗
一般情况下,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
然而,盗窃物属于非法所得,盗窃人对盗窃物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便受让人是善意的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也不能取得盗窃物的所有权。
但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盗窃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二、盗窃物善意取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规定,善意取得需满足以下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但对于盗窃物,无论受让人是否善意,都不能取得所有权。这是因为盗窃物的来源不合法,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若善意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盗窃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总之,盗窃物在法律上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三、盗窃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盗窃物适用善意取得存在严格限制。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即不知且不应知受让物为盗窃物。
二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需符合市场交易的合理价格标准。
三是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不过,盗赃物即便符合上述要件,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也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盗赃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在了解了一般情况下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后,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一些延伸问题。比如,如果盗窃物已经经过多次转手,最终的善意受让人是否一定不能取得所有权呢?其实,除了上述提到的特殊情况外,法律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再比如,若善意受让人支付了高额费用购得盗窃物,其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对于这些围绕盗窃物善意取得的复杂法律问题,你是否还有疑惑呢?若有不解之处,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消除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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