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在哪确定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从约定,按照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无约定时,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签订地的确定:一般以合同书上写明的签订地为准。如果合同没有写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通过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合同履行地有三种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如下:有约定的从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但有几种特殊情况除外。如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案件需依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合同履行地。
三、合同履行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有效吗
合同履行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是有效的。合同的效力通常取决于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与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是否一致并无关联。
当二者不一致且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相关法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既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法院。当事人还能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在确定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时,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合同履行地通常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来综合判定。比如买卖合同,交付货物的地点可能就是履行地。而合同签订地一般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准。但实际情况往往较为复杂,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会有不同的考量因素。要是您在合同履行或签订过程中,对于这两个地点的确定存在疑问,比如不知道某些特殊合同该如何判断履行地,或者对多份合同签字盖章地点的先后顺序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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