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什么时候立案的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一般情况下,从受案到立案,通常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三十日;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六十日。
二、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手机
刑事案件中,手机作为证据的一种,其返还时间取决于案件进展。
一般而言,如果手机不是关键证据,在侦查机关完成对其勘验、检查、鉴定等必要侦查措施后,可能会返还。比如,若手机内仅有与案件无关的个人信息等,在核实情况后会尽快归还。
但要是手机是重要物证,如与犯罪行为直接关联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存储载体,那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能被扣押。只有到案件侦查终结、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结束后,根据最终结果来判定是否返还。若查明手机与犯罪无关,会及时返还;若作为证据被法院依法采信,可能在判决生效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返还或如何处理。
三、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开始可以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在探讨刑事案件什么时候立案这个问题时,我们明确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不过,立案之后还有一系列重要环节。比如立案后的侦查工作如何开展,侦查过程中会涉及哪些措施和程序。还有,案件从立案到最终审判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各个阶段需要多长时间等。这些都是与刑事案件立案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要是你对刑事案件立案后的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对刑事案件立案本身还有其他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全面且准确的解答,帮你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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