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索要财物如何认定
敲诈勒索罪中索要财物的认定,关键在于手段的非法性及对被害人的心理强制。若行为人以恶害相通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而处分财物,即构成敲诈勒索。
通告的恶害包括对被害人或其亲友的人身伤害、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等。比如,以揭发他人隐私相威胁索要财物。
“恐惧心理”的认定需结合被害人的具体情况,若一般人处于该情境下会产生恐惧,即可认定。
“处分财物”表现为被害人基于恐惧而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交付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财产性利益等。
需注意,索要财物的数额及方式等情节,会影响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如果涉及具体案件,要综合全案证据准确认定是否构成此罪。
二、敲诈勒索罪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立案条件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相应标准的即应立案追诉。此外,多次敲诈勒索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等情形,虽数额未达上述标准,也应予以立案。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若你认为遭遇此类犯罪,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进行处理。
三、敲诈勒索罪的中止怎么判断
敲诈勒索罪的中止,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自动放弃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敲诈勒索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比如,原本计划通过威胁手段索要财物,但在尚未实际取得财物前,自行打消了该念头。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指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后,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了财物被勒索成功等犯罪结果的出现。例如,在发出威胁后,又主动告知被害人不要理会威胁,或者采取行动阻止第三人交付财物等。
若行为人能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就可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当探讨敲诈勒索罪索要财物如何认定时,这其中涉及诸多细节。比如索要财物的手段是否具有威胁性,威胁是直接针对人身安全,还是以损害名誉、隐私等相要挟。还有索要财物的数额与情节是否相符,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索要往往更易被认定为敲诈勒索。另外,索要财物的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若没有合理依据而强行索要,也可能构成此罪。若你对敲诈勒索罪索要财物的认定仍有疑问,比如对某种特殊索要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拿捏不准,或者想深入了解类似案例的判定标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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