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担保人要符合哪些要求
民间借贷担保人需符合一定要求。首先,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其次,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能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即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可能承担保证责任。再者,自愿提供担保,若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提供担保,可依法撤销。另外,法律明确禁止的主体不能担任担保人,如机关法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能否有责任期限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责任期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所以,担保人要注意该责任期限,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三、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民间借贷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证: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是以汇票、本票、支票等权利凭证出质,设定质权。
4.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间借贷担保人并非随意可当,而是有着明确要求。当我们探讨民间借贷担保人要符合哪些要求时,除了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外,还需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因为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并且担保人要对借贷事宜有充分了解,知晓其中风险。若你正考虑成为民间借贷担保人,却对这些要求仍有疑问,比如不知道如何确认自己的信用是否符合标准,或者对担保后的具体责任划分不清楚。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明晰其中要点,做出正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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