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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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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02 · 1916人看过
导读:异地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有条件限制。需是依法拘留、逮捕的,办案机关要有拘留证等法律文书。因案件侦查需要,如嫌疑人涉及多地犯罪,当地便利且有羁押场所时可实施。为防嫌疑人逃跑等情况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也可能羁押。同时,异地羁押要依程序办交接手续,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异地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条件

一、异地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有什么条件

异地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必须是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办案机关有相应的法律文书,如拘留证、逮捕证等,以证明羁押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通常,由于案件侦查需要,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及多地犯罪,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更为便利,且当地具备羁押场所等必要条件时可实施异地临时羁押。另外,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出现,也可能进行异地临时羁押。不过,异地羁押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二、异地临时羁押期限是多久

异地临时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时,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异地临时羁押期限通常需严格遵循上述规定,以保障司法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三、异地临时羁押律师可会见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异地临时羁押期间,律师有权会见。

会见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律师可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不过,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律师会见时可以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公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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