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会走怎样的流程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首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楚,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期间,检察院可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若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经审查,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之后,案件将根据决定走向审判或终结程序。
二、刑事案件到了法院什么时候可以会见
刑事案件到法院阶段,辩护律师可以随时会见在押被告人。依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不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案件到法院阶段,一般不存在这种限制。
而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家属在法院阶段通常不能自行会见被告人,只能等判决生效且被告人到监狱服刑后,按照监狱规定进行会见。
三、刑事案件到法院多长时间能开庭
刑事案件到法院后的开庭时间不固定,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而言,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若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所以,刑事案件从到法院到开庭的时间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确定。
当刑事案件进入检察院之后,后续流程至关重要。首先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证据等情况。若证据不足,可能会退回补充侦查。之后若决定提起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在审判过程中,会有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你是否对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后的流程存在疑问呢?比如对补充侦查的具体要求、审判时的辩护要点等。要是还有困惑,别错过获取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刑事案件在检察院之后的具体流程及相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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