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准予离婚的条件主要如下:
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
二是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二、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准予离婚的条件如下:
首先,若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
其次,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存在下列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几种
准予离婚情形主要分协议和诉讼两类。协议离婚时,只要夫妻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后即可办理离婚。
诉讼离婚中,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当我们探讨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内容时,除了常见的感情破裂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这些特殊条件为一些复杂的婚姻关系提供了解决途径。你是否正面临离婚相关的困扰,对具体的离婚条件拿捏不准呢?如果对于准予离婚的条件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证明感情破裂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思路,更好地应对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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