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多久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分两种情况。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同样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也视为拒绝追认。在追认期限内,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经追认后合同有效;被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所以相对人应及时行使催告权,相关权利人也需在规定期限内明确是否追认。
二、效力待定合同构成无效后该怎么处理
效力待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一方交付了货物,对方应返还货物,若货物已消耗无法返还,需按货物价值补偿。
其次,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合同无效,要对对方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最后,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若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三、效力待定合同怎么样履行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生效要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在履行方面,在被追认前,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若合同被追认,自始有效,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若被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探讨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多久追认时,要明确这涉及到多方面因素。一般而言,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如果在追认期限、撤销等环节上你还有其他疑问,比如不同类型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是否有特殊规定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效力待定合同追认的相关复杂问题,为你消除法律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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