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上检察院会怎样处理
危险驾驶罪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会依法进行审查。首先,承办检察官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材料,判断是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是否存在从轻、从重处罚等量刑情节。
若证据确凿,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将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在公诉意见中阐述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若案件证据存在疑问,检察院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完善证据链条。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存在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 。整个过程,检察院秉持公正、依法的原则处理危险驾驶罪案件 。
二、危险驾驶罪对速度有怎样要求
危险驾驶罪并非单纯基于速度来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其中,“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一般是指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等情形。但对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认定,速度只是参考因素之一,还要综合考虑行为持续时间、路段、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情况。醉酒驾驶则重点在于血液酒精含量,而非速度。
三、危险驾驶罪举证由谁负责
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由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承担。根据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检察院作为指控方,需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危险驾驶罪。这意味着检察院要拿出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等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一般无需自证无罪,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提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抗辩事由时,犯罪嫌疑人对相关事实有一定的说明和举证义务,不过这并非证明自己无罪的主要责任。总体而言,危险驾驶罪的主要举证责任在于检察院。
当面临危险驾驶罪到检察院这一情况时,检察院会依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审查。首先会核实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判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之后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会依法提起公诉,让犯罪嫌疑人接受法院审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发现案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情节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等,检察院也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危险驾驶罪在检察院阶段的种种问题,您还有疑问吗?若想深入了解案件处理流程、可能面临的判决结果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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