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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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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0 · 1550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规定:数额依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不超50%;无固定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子女必要时可要求增加,如原数额不足或实际需要超原定。父母可协议一方全负担,但抚养方能力不足影响子女成长的不予准许。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子女在必要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例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二、离婚时子女判给哪一方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定。比如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三、离婚时子女存款能不能分割

子女名下存款能否在离婚时分割需视情况而定。

如果能证明该存款实际是父母的财产,只是登记在子女名下,比如是为了特定目的(如为子女购房准备等)而以子女名义存储,那么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但若是真实属于子女的财产,在法律上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判断时主要依据财产来源、双方对该存款的约定等因素。若无法证明是父母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不能分割。若一方怀疑另一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至子女名下的情况,可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调查取证,由法院综合判定该存款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当我们探讨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这其中包含诸多要点。比如抚养费的数额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除了基本的生活开销,教育费、医疗费等也可能涵盖在抚养费范围内。并且,随着子女成长、物价变动等因素,抚养费还可能会出现调整的情况。你在离婚相关事宜中,是否对子女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支付方式或者变更等存在疑问呢?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帮你明晰离婚时子女抚养费规定的各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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