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离婚后30天后必须双方到场吗
在登记离婚后,通常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双方不需要同时到场。然而,当30天冷静期届满后,若要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就必须双方到场。
具体来说,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是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登记离婚后30天后在办理正式离婚手续时必须双方到场,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以及双方的意愿得到充分体现。
二、登记离婚30天后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登记离婚存在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离婚登记办理期。若在这30天办理期内,一方不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想离婚,另一方可以再次与对方协商,重新走协议离婚程序,即重新申请、经过冷静期及办理期;若无法协商一致,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以解决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登记离婚30天后一方不到场咋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登记离婚30天后一方不到场,即意味着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离婚,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冷静期及之后的30天办理期。若另一方不同意重新申请协议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探讨登记离婚后30天后是否必须双方到场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这是离婚冷静期后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到场,将无法顺利领取离婚证。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可另定日期并在双方均到场时发给离婚证。如果您在这之后还有关于离婚流程其他环节的疑问,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都可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全面且详细的解答,助您妥善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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