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过失犯罪一般不成立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过失犯罪强调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需具有共同故意,即对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有共同的认识和追求或放任态度。而过失犯罪不存在这种共同故意,各行为人之间缺乏犯意联络与协作。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而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过失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而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因此,在我国刑法中不存在过失犯罪的共同犯罪。
不过,在一些司法解释中有例外规定,比如交通肇事罪。根据相关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这些人在肇事人逃逸行为上有主观故意且有指使行为,其实质仍是故意行为导致的责任认定,并非严格意义过失犯罪的共同犯罪。
三、过失犯罪中教唆者是否需担法律责任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过失犯罪不存在教唆犯,教唆者通常不构成过失犯罪的共犯而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本质是故意引起他人实施犯罪的决意,其主观心态为故意。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二者主观方面完全不同。
不过,如果教唆者故意利用他人的过失行为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教唆者应按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例如,甲故意教唆乙在操作机器时违反安全规程,乙因疏忽未意识到危险而导致重大事故,甲构成相关故意犯罪,乙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当探讨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时,除了对其是否成立的核心判定,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比如,在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下,各行为人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会依据各行为人过失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大小来确定责任份额。另外,若涉及民事赔偿,过失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在民事赔偿上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也存在不同情况。如果你曾对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的这些后续问题有所疑问,或者对相关法律适用还有困惑,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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