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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60天后双方没去领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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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2 · 2169人看过
导读:离婚登记程序设有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60天后双方仍未领证,此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失效,双方无法通过此次程序解除婚姻关系。若还想离婚,需重新启动离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
离婚登记60天后双方没去领证可以吗

一、离婚登记60天后双方没去领证可以吗

1.离婚登记程序中,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30天内,双方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没申请的就当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啦。

2.要是60天后双方还没去领证,那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失效啦。这就表示双方没法通过这次离婚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咯。

3.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启动离婚程序,再次提交离婚申请等材料,还得经历新的离婚冷静期等流程呢。总之,60天后没领证,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就无效啦,得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二、离婚登记60天后未领证婚姻关系是否仍存续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离婚登记60天后未领证,说明已超过申请发证的30日期限,此时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若双方仍要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及申请发证等流程;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登记超60天未领证有何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离婚登记超60天未领证,意味着超过了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期限,此时离婚登记申请失效。若双方仍要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超60天未领证会使本次离婚登记流程终止,若想离婚需重新启动程序。

当我们探讨离婚登记60天后双方没去领证是否可行时,其实这里面存在一些需要深入了解的情况。首先,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再次慎重考虑的机会。在这60天内,双方都有权利随时撤回离婚申请。而如果60天后没去领证,离婚申请就会自动失效,双方的婚姻关系仍会存续。这期间,如果有财产未分割清楚,或者涉及子女抚养等后续问题需要进一步协商处理的,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你是否也面临着这样的困惑呢?若对于离婚登记后续相关事宜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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