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时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国家机关干公务的人算国家工作人员,像在各级权力、行政、司法、军事机关办公务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里办公务的也是。国有公司就是财产全归国家的公司,其他类似。
国家机关等国有单位派到非国有单位办公务的人员,代表国有单位行使管理权力,属于此类。
还有依法从事公务,特定时受委托帮政府做行政管理的,关键看是否从事代表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
二、挪用公款案中单位临时工算国家工作人员吗
在挪用公款案中,单位临时工是否算国家工作人员需具体分析。依据《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若单位临时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委托,在特定范围内代表上述单位行使管理职权、从事公务活动,就可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反之,若仅从事一般劳务性工作,不具备公务性质,则通常不算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判断关键在于其是否从事公务,而非是否为临时工身份。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认定标准是啥
你想问的可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依据《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认定标准如下:
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含国家工作人员。
行为表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具体情形有: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面临刑事处罚。
当探讨挪用公款时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后款项的用途不同,在法律判定和量刑上有很大差异,比如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等。另一方面,若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后又主动归还,在司法实践中对其定罪和量刑也会产生影响。这些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复杂。如果你对于挪用公款案件中更多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认定、款项用途影响、归还后的法律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有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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