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人寿保单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看。若该保单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且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那么保单的现金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的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其对应的现金价值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并已缴纳全部保费的人寿保单,属于其个人财产。另外,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特定亲属等明确与另一方无关的,保险金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判断关键在于保费来源及受益人的指定情况等,要综合具体保单情形来确定其财产属性。
二、婚内购买的人寿保单收益是否属共同财产
婚内购买的人寿保单收益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内购买人寿保单,其产生的收益如红利等,在无特别约定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若该保单是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保险合同明确约定收益归一方所有,那么保单收益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对该保单收益的归属有明确约定,也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三、人寿保单作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咋分割
人寿保单作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
若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购买的人寿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退保,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由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夫妻双方平分。但退保可能会有损失,因为前期扣除的费用较多。二是不退保,持有保单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
若该保单已产生保险金且明确受益人为一方,则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若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能作为遗产或共同财产处理。具体分割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当探讨人寿保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时,这一问题背后还有诸多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确定保单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涉及现金价值的分割方式等问题。而且,如果是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保单,其归属判定也较为复杂。比如一些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单,现金价值较高,在婚姻关系结束时的分割争议可能较大。要是你对人寿保单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仍有疑问,或者对保单分割、归属判定等方面存在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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