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判给一人如何分割
离婚时共同还贷房产判给一人的分割方式如下:
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应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计算方式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比例乘以房屋增值部分。
计算房屋增值部分,需用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减去购房成本(包括首付及全部贷款本息)。
若一方能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为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可适当调整补偿数额。
分割时,一般先确定房屋现价值,再按上述公式计算补偿款。若双方对房屋价值有争议,可通过评估确定。例如,首付100万,贷款200万,夫妻共同还贷50万,离婚时房屋价值500万,总购房款300万,共同还贷占比50÷300,房屋增值200万,获得房产方应补偿另一方相应数额。
二、离婚后房产判给一人剩余房贷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后房产判给一人,剩余房贷债务通常按以下原则分担:
若法院判决明确了房产归属及房贷承担方,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承担剩余房贷债务。因为房产所有权与债务相对应,获得资产同时也需承担关联债务。
若双方有关于房贷分担的书面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按协议执行。
实践中,若剩余房贷是以双方名义共同办理,即便法院判决由一方承担,银行仍有权向双方主张还款。承担债务的一方若未按时还款,另一方可能受影响。承担债务后,未实际获得房产的一方可向获得房产方追偿。
三、离婚后房产判给一人剩余贷款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后房产判给一方,剩余贷款债务通常按以下原则分担:
若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一般会同时判决剩余贷款由获得房产的一方承担。因为房产归属与债务承担需对应,这样能保障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确定房产归属一方,对于剩余贷款,双方可自行协商分担方式。可以约定仍由双方共同偿还,也可约定由取得房产方独自承担。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当探讨离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判给一人如何分割时,其实还有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产增值部分该如何分配,由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可能会随市场行情增值,这部分增值额也需要合理划分。另外,剩余未还的房贷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承担,但在分割时,另一方此前的还贷贡献也应在经济上得到补偿。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中遇到类似这些细节难题,对增值部分计算、补偿方式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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