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生产假药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团伙生产假药罪,根据《刑法》规定,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这里的“假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生产假药的种类、数量、销售金额、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量刑。
二、团伙生产假药罪在量刑上有哪些从轻情节
团伙生产假药罪量刑的从轻情节主要有以下方面:
法定从轻情节:一是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二是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三是从犯,在团伙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应从轻处罚。四是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酌定从轻情节:包括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积极退赃退赔,挽回被害人损失;真诚悔罪,认罪态度良好等。司法实践中,这些情节综合考量后,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从轻影响。
三、团伙生产假药罪在新法规下量刑有何不同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一定调整。旧规中,生产、销售假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新规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入罪条件,只要实施生产假药行为即构成犯罪,降低了入罪门槛。在罚金刑方面,旧规有比例限制,新规取消了比例限制,法院裁量空间更大,能更灵活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罚金数额,加大对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对于单位犯罪,新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更严,能更好遏制团伙犯罪。
当探讨团伙生产假药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时,除了了解处罚标准本身,还需关注相关的一些拓展问题。比如,团伙生产假药罪中不同成员的责任如何划分,是主犯承担主要责任,从犯承担相对较轻责任,具体的责任界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另外,生产假药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量刑有怎样的影响,如果造成他人身体健康严重受损甚至死亡,处罚必然会更严厉。倘若你对团伙生产假药罪的责任划分、危害后果与量刑的关系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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