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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借款担保人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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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4 · 1938人看过
导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况。在一般保证中,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为保证期间。此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责;已行动则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担责,否则保证人可免责。
民法典中借款担保人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中借款担保人时效是多久

1.一般保证的情况:若保证人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为期六个月。在此期间,若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行动,那保证期间就适用诉讼时效中断规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当保证人与债权人没约定保证期间时,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面说的期间内,若债权人没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就可免除责任。

二、民法典里借款担保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借款担保人免责情形如下:

1.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一般保证),或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法典中借款担保人承担责任范围咋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担保人责任范围界定需区分以下情况:

担保合同有明确约定,依约定确定责任范围,如约定仅对借款本金担保,则担保人仅就本金担责。

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担保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此外,保证方式不同,责任界定也有差异。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在民法典中,借款担保人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要点。一般情况下,保证期间由保证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了解了借款担保人时效的基本规定后,你是否清楚在不同情形下它是如何起算和计算的呢?比如在债务展期、部分履行等情况下,担保人的时效会有怎样的变化。若你对民法典中借款担保人时效的相关细节,像具体的计算方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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