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里的担保人主要担负两种责任。
其一为一般保证责任,要是债务人没法履行债务,那担保人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并且拥有先诉抗辩权,意思就是债权人得先通过诉讼等途径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等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被强制执行后依然没法履行债务了,担保人才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其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到期没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让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直接让担保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此时担保人不存在先诉抗辩权。
担保人履行了责任之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种类的担保合同,担保人的责任范围以及方式或许会不一样,具体得依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二、借款合同担保人最长多少年有效
通常来讲,在借款合同里,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一般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那天起算,为期六个月。
要是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就按照约定来实施;
要是没约定,那就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像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要是没约定保证期间,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总而言之,借款合同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得依据具体的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明确,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去进行判断。
三、借款合同担保责任有哪些
在信贷交易的过程中,担保责任通常可分为四种类型:
首先是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和主债权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进行审判或仲裁之际,以及在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法律主导的强制执行都未能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在主合同所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再者是抵押担保,即债务人或第三方无需转移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只需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物即可。
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便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该财产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获得该财产的价值补偿;
最后是质押担保,即债务人或第三方需要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物。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担保方式在法律规定及实现方式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具体的责任承担应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予以明确。
当我们明晰借款合同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后,还需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这其中涉及到追偿的具体程序和范围等问题。另外,在不同的担保方式下,如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的免责情形也有所不同,像在一般保证中,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可能免责。如果您对担保人责任后的追偿问题、免责的具体情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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