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有哪些
1.合同里没订仲裁条款,事后也没达成书面协议的,仲裁就不成立啦。
2.裁决的事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没权管的,那裁决可不作数。
3.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这仲裁就有问题啦。
4.依据的证据是假的,那裁决肯定靠不住。
5.对方隐瞒了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这对另一方不公平呀。
6.仲裁员有贪污受贿等行为,那裁决肯定不公正啦。这些事由就是为了保证仲裁公正合法,保护当事人权益,只要有其一,法院就能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申请被驳回,当事人有以下救济途径。首先,从程序角度看,驳回裁定一旦作出即生效,当事人不能再就该裁定上诉。不过,若存在新的证据或事由表明仲裁裁决确有错误,可依据《仲裁法》等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需注意应在法定的六个月期限内提出。
其次,若仲裁裁决所涉纠纷本身仍存在争议,当事人可重新审视纠纷解决方式。若符合条件,可就该纠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但要注意,若仲裁协议有效且约定了排除诉讼的,可能需先解决仲裁协议效力问题。
三、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当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时,当事人有以下救济途径: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双方可基于自愿原则,重新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并依据该协议向选定的仲裁机构再次申请仲裁。不过前提是双方都有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
向法院起诉:若双方未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可就该纠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这两种方式可帮助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继续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了解了裁决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要知道,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该如何正确应对。比如,当一方对裁决结果有异议,认为存在可能导致不予执行的事由时,应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申诉和解决。又或者,如果已经进入到裁决执行阶段,发现有符合不予执行的情况,后续的程序该如何推进。这些问题都与裁决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紧密相关。您是否在裁决执行方面存在疑问呢?如果对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以及相关后续问题还有困惑,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准确、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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