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撤销仲裁受理
1.无仲裁协议情形:倘若双方未曾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那其中一方便有权申请撤销仲裁受理。
2.仲裁事项超约范围:倘若仲裁事项超出了双方在仲裁协议里所约定的范畴,便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3.仲裁程序违规情况:像仲裁员本应回避却未回避等这类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同样可以申请撤销。
当事人需在接收到仲裁通知书后的特定期限内(通常是自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撤销仲裁申请,并附上相关的证据与理由。之后,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进而作出是否撤销仲裁受理的裁定。
二、撤销仲裁受理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撤销仲裁裁决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需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其次,要有法定事由,如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等行为。
最后,法院受理后,会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若符合撤销情形,法院将裁定撤销;若不符合,将裁定驳回申请。
三、撤销仲裁受理的法定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法定条件
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流程
1.申请: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2.受理与审查: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
3.裁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撤销;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当我们探讨怎样撤销受理时,需要明白这一过程并非易事。不同类型的受理有着不同的撤销条件和程序。比如在民事纠纷受理中,若要撤销,通常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而对于某些行政事务的受理,可能要依据特定的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出撤销请求。并且,一旦受理进入一定阶段,再想撤销可能会受到诸多限制。你是否正面临着想要撤销受理的情况呢?如果对撤销受理的具体流程、时机把握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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