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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主体人员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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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503人看过
导读: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具有一定管理职责、经手财物权限的人员,像公司经理、财务主管、出纳等,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不过,国有公司等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实施侵占行为,不定职务侵占罪而定贪污罪。认定该罪主体关键看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
职务侵占罪主体人员包括哪些

一、职务侵占罪主体人员包括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人员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这类人员通常是在上述单位中具有一定管理职责、经手财物等权限的人员,如公司的经理、财务主管、出纳等。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但需注意,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侵占行为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应定贪污罪。总之,要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关键在于其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

二、职务侵占罪主体人员认定有何法律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首先,“公司”指依《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指除公司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指除公司、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其次,这些主体需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在单位担任职务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和便利条件。

此外,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共犯主体认定有何规则

职务侵占罪共犯主体认定规则如下:

首先,非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勾结,利用单位人员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其次,区分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若单位人员与非单位人员均起主要作用,可都认定为主犯;若一方起主要作用,另一方起次要作用,则分别认定主从犯。

再者,对于身份犯与非身份犯构成的职务侵占共同犯罪,以有身份的实行犯犯罪性质定罪。也就是说,即便有非单位人员参与犯罪,但只要利用了单位人员职务便利,就按职务侵占罪处理。

在了解职务侵占罪主体人员包括哪些后,我们知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此罪。那么如果这些主体人员与单位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单位又如何预防职务侵占行为?这些都是紧密关联的拓展问题。职务侵占行为不仅损害单位利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纠葛。若你对职务侵占罪主体人员的范围界定、相关法律后果或后续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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