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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离婚房子能要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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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1193人看过
导读:妻子提出离婚时房子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是看产权归属,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子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二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决;三是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只赠与一方的房子属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处理时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妻子要离婚房子能要来吗

一、妻子要离婚房子能要来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妻子提出离婚,关于房子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看房子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其次,若房子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只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总之,妻子要离婚时房子能否要回,取决于房子的产权归属、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妻子离婚分割房子法律依据有哪些

妻子离婚分割房子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若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分割房产时,会适当照顾女方权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妻子离婚索要房子法律上支持吗

妻子离婚索要房子是否受法律支持,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房屋为妻子婚前全款购买,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她有权要求归自己所有,法律会支持。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妻子可主张获得一半价值或房屋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如果是丈夫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就该部分要求分割。

若房子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且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所以,要依据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定。

当探讨妻子要离婚房子能否要来时,这涉及到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看房子的产权归属,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原则上会进行分割。但分割时会考虑多种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等。若妻子能证明自己在购房出资、房屋增值等方面有较大贡献,争取到房子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另外,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也可能对房子的分配产生影响。如果妻子更有利于抚养孩子,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居住条件,在房子分配上或许也会有所倾斜。对于这些复杂的情况你是否存在疑问呢?如果想深入了解离婚时房子分配及相关法律细节,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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