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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能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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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4276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一方不去申请,离婚程序终止,无法办理离婚。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向法院起诉撤销离婚登记。总体而言,一方不申请离婚证通常不能直接离婚,要依具体情形决定是否走诉讼途径。
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能离吗

一、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能离吗

1.《民法典》明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若没申请,那就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啦。

2.要是其中一方不去申请离婚证,那就意味着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就此终止,无法办理离婚。不过呢,要是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另一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登记。

3.总而言之,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申请离婚证的话,通常是不能直接离婚的,得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决定,看是否要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

二、离婚冷静期后一方未到民政局还能办成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未到民政局不能办成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未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另一方若仍想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冷静期过一方不去,民政局还能办离婚吗

冷静期过一方不去,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历30天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不去,即未共同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时,若另一方仍想离婚,可与对方再次协商,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等流程;也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当我们探讨民政局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去能否离婚时,要知道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一方不去,是无法完成离婚手续的。那么,如果一方故意拖着不去,另一方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再次协商沟通,看是否能达成一致重新前往办理。要是协商无果,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你是否正面临离婚冷静期后的这类困扰呢?若对离婚手续的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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