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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得去最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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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1256人看过
导读:离婚办理地点有相关规定。一般可在婚姻登记地即结婚登记处办理。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离婚不一定要去原结婚登记地,可依情况选管辖法院。
离婚得去最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办吗

一、离婚得去最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办吗

1.离婚通常可在婚姻登记地办理,也就是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

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

2.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办理离婚不一定要去最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

二、异地离婚是否可在非登记地办理手续

异地离婚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能在非双方户口所在地、非登记地办理。

诉讼离婚方面,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在非登记地的有管辖权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手续。

三、异地离婚在法律上能办理手续吗

异地离婚能否办理手续需分情况来看。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通常不能在异地通过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则不同。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能在异地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办理离婚手续。

在探讨离婚是否得去最初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确实如此,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双方户口迁移后,在新的户籍所在地也有可能办理离婚手续。还有,如果是诉讼离婚,管辖法院并非一定是结婚登记地。这些复杂的情况往往让不少人感到迷茫。要是你在离婚地点的选择上,或者在整个离婚流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比如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后续问题,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会为你提供精准、详尽的解答,帮你顺利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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