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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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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2 · 1970人看过
导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基础,刑事案件立案后才有可能提起;二是原告人需为有资格者,通常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三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人及具体诉讼请求,明确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四是被害人损失与被告人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五是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附带民事诉讼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要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得以刑事诉讼已经存在为基础哦。只有刑事案件立案啦,才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能呢。

2.原告人得是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呀,一般就是被害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啦。

3.得有清楚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呢,要明确被告人的身份,还有他该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之类的。

4.被害人的损失必须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的哦,二者得有因果关系呢。

5.得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像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相关纠纷啦,并且得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受理哦。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界定。

物质损失方面,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等费用,均在赔偿范围内。

财产损失方面,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财产被毁坏而遭受的损失也可主张赔偿。但需注意,精神损失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若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人民法院通常不予受理。主张赔偿时,被害人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损失情况。

三、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定为物质损失。

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包括:一是因人身伤害导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但需注意,精神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此外,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探讨附带民事诉讼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时,要知道这涉及多方面要素。除了正文提到的条件外,比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且有明确的被告人。还有,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这是其时间上的关键要求。同时,要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若你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构成条件仍有更多疑问,比如在不同案件情形下如何准确判断是否满足这些条件等。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帮你解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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